怕找不到回家的路!请截图保存本站发布地址:www.dybzwz.com
过我啊?
李逸平。
好,小平说要非礼你老婆,也就是我,你会怎麽办?
干,小平是你叫的喔。
我打到他老妈都认不出他来!
那位同学恶狠狠地望向我道。
拜託,不用那麽入戏吧,何况我本来是想要跟大家一起分享老师的耶,我又
没有说要独自非礼,不用那麽激动吧。
很好!就是这样!同学的表现充分说明了刑法的存在,不是为了处罚,而
是为了保障民不被处罚。
什麽东西啊?有够玄的。
大家想想,即使没有刑法,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,大家还是会使用一切的
手段捍卫自己的所有,那麽为什麽还要有刑法?就算刑法没有处罚强制,同
学还是可以把小平打到半死,让他以后不敢对别的老婆来啊。
呃,这麽狠,难道她看穿我内心想对她凌辱的真正念?所以,刑法的存
在其实是一些知识份子,为了保障民不被擅断的掌权者、强势者处罚,才出现
的产物。以前的国王或贵族,可以任意地决定民被处罚的严重程度,即使当时
没有刑法,民受处罚的机会就会少了吗?并不会,而是在刑罚名义之外还会产
生许多不同形式的『泛刑罚』。
例如:假设小平非礼老师,虽然没有刑法处罚他,但老师或老师的亲依然
会处罚小平,而且往往后果十分严重。
老师说完,竟然微微笑着,朝我的方向以右手食、中指做出剪刀剪东西的手
势,我也不禁吞了水,往下望了裤档一眼,彷彿真的在临刑前夕。
也因此,有识之士为了保障市民的自由与权利,认为像小平这样的犯罪者
虽然应该被处罚,但是我们需要用刑法典来制式化、节制这位壮汉同学处罚小平
的程度。
那些知识份子,如李斯特、梅耶提倡的『罪刑法定义』〈规定在刑法第
一条:行为之处罚,以行为时之法律有明文规定者为限。拘束身自由之保安处
分,亦同。〉的神,演变至今,发展出要以下内涵;
老师不想太咬文嚼字,老师接着用一般大众也能瞭解的语言讲课,希望大
家不要见怪─这也是不要你们录音的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