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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孤店子了。
(二)江玉瑶裹在棉被里被爬犁拉到她完全陌生的孤店子,理所当然的就成了这个屯的土改号功臣于小三的应得奖品。
于小三已经住进了这个屯里最好的房子——小财主骆家海的独门独院。
但要比起她自己家来,实在是天上地下。
江玉瑶既然被于小三占有了,他倒也知道怜香惜玉,并不马上便要成婚。
而是在他家养了半个月的伤,等手指和屁股、大腿上的青紫伤痕都褪了,他和他们贫农团的四梁八柱一起胡吃海喝了一顿,才跟江玉瑶圆了房。
于小三家里有个五十多岁的老妈张氏,还有个比江玉瑶小一岁的妹妹于小花。
都已经用财主家分来的衣裳鞋袜打扮得像模像样,可举止却还脱不了穷家的土鳖气。
见于小三娶了大财主家的娇闺,生怕她在这个家里安不下心,放不下身段,变着法子要把她收拾得服服贴贴,由他们呼喝。
江玉瑶落到这个境地,也只有听她们母的摆布了。
先说穿着,小花看上了她穿来的枣红小棉袄和黑棉裤,成婚后,就用自已穿的一身很土气的花棉袄、花棉裤换了去。
大冷天的不给她棉鞋穿,还让她光脚穿那双白力士鞋。
要她上院子里抱柴禾,雪地里一踩,鞋就得湿,回屋里多久也捂不干。
再说吃喝,有一点大米白面和荤腥,先得尽于小三和婆婆享用。
她得站在地下伺候三个吃完了,才能啃个凉大饼子、剩窝窝,就点残羹、咸菜,勉强填饱肚子。
小户家的一应家务活,她得一样一样从学起。
除了针钱活她还有一点基础,在中也上过这方面的课;此外一概都完全是生手。
有一样做不好,那就准得捱打。
于小三不在家,婆婆就叫小花来打。
于小三在家,婆婆就让于小三来打。
至于婆婆随时随地扇她耳光、凿她脑门、揪她耳朵、拧她后脖颈,那就更是家常便饭了。
还有一种惩罚办法,就是罚跪:罚门槛。
有时上还得顶半块砖。
再说于小三,他这个的劲特大,有时大白天来了劲,也立马就得干上。
也不一定要上炕,逮着哪里就是哪里。
而且他在城里打短工时,也曾逛过窑子,知道一点窑姐的做方式,便要江玉瑶一样一样学着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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