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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时,我已打算滚回去写论文了。太阳如此毒辣,把宝贵的青春年华费在
毫无意义的拍皮球上是否稍显夸张喔?正是此时,我看到了冯小刚——我是指平
海一中的冯小刚。他一身国米,在地外的塑胶跑道上踢球。一如既往,大喉结
分外夺目。老实说,我真怀疑这是某种甲亢类后遗症。而他之所以在跑道上踢球,
恐怕是因为近一半球场笼罩在的绚烂水雾之下。学校管理总是这么体贴入微,
令叹服。当然,归根结底是我这老乡水平有限,不然完全可以加入半场大混战
——权当搞橄榄球了。
就这功夫,皮球朝我滚了过来。可惜有点疲软无力,在一米开外的地方它竟
绝望地停止不前。这就比较难办了。如果球在脚下,我当然可以给他们踢回去,
但此时隔着一道铁栅栏——我粗略算了一下,起码需要多走七步。然而冯小刚已
在向我拍手了,他笑着说:嘿!于是我只能尽了举脚之劳。他挥挥手说:
谢谢!这货大概拿自己当球星了。此外,跟印象中略有 不同,他的声音像极
了冯巩。
准是雷锋神感动了老天爷,我们总算盼来了一个半场。掺上化工和园林的
老熟,四对四,三班儿倒。我一直觉得打半场最优数是八个。六个太松散,
十个太拥挤,只有八个才能达到对抗、配合与技巧的最佳环境。至于我队的水平,
还算尚可吧——一直坐庄,从没下过。后来累得不行,只能下场歇了会儿,我也
得以放了放水。
如厕 归来,球场已经改朝换代,我竟然见到了冯小刚,以及李阙如和其他几
个阿猫阿狗。其中不乏大高个儿。无法拒绝地,我朝李阙如多瞅了好几眼。他那
鲜艳的巴毛不知何时消失得无影无踪,真是令惊讶。
这次是四对五,冯小刚谦卑地说:我不会玩儿,啊,不会玩儿,大家忽略
我就好。
然而这种你没法忽略,像所有蹿上篮球场的足球明星,他们对小动作的迷
恋让恼火。而狭小的场地又使他们显得过于力充沛,以至于时常陀螺般地满
场转。还要呼朋引伴或指点江山地大声吆喝。对于这种行为,除了小儿麻痹,
实在没有更恰当的称呼了。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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