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啊?”
从他俩一般高开始,余蓓就没再叫过他哥哥。
“洗就洗呗,我要拽你来这儿玩的。洗好再脏,我可就不管了。”
魏凌允蹲下,给她解开鞋袢,用手抄水,仔仔细细洗掉白皙脚掌上的泥灰。
一般的孩子穿凉鞋 夏天玩,脚上总会晒出很明显的印子,古里古怪的。
可她没有,小小的脚依然的,白白的,脚趾长长的,脚趾甲粉粉的,
当时那双洗干净的脚,之后曾多次在他的梦中出现。
很久之后,有天俩在床上笑闹,余蓓念叨,说他是个恋足的小变态。
他故意做出恶狠狠的样子扑上去,抓住那双脚就低狠狠亲了一,瞪着她
说了早就想说的一句话。
“还不是你害的,四年级后没事儿就让我给你洗脚!”
(四)
其实那话不对。
余蓓让魏凌允洗脚的次数,在他们成为恋,他的癖好觉醒并露之前,并
不算多。
也就每个暑假偶尔一起去水边玩的时候。
小溪不行了之后,他们都学会了骑自行车,能结伴去远一点的小河,那里的
水还算干净,清清凉凉的,还可以钓鱼。
魏凌允在男生中发育算是早的,小学毕业那个暑假,他的身高就追齐了余蓓,
并为此得意洋洋,翘着二郎腿靠着树拿帽给她扇风的时候,还不忘说自己早就
想说的话,“蓓蓓,我又比你高了,你是不是该改回来了?”
余蓓乌溜溜的眼睛盯着水面上的土法制作小浮漂,心不在焉地说:“改回来
什么啊?”
“叫我乐乐哥哥啊。”
“才不要,明明同年级,老叫你哥哥,同学都笑我。”
原来是其他小生在捣啊,魏凌允顿时知道没了指望,故意夸张地叹气,
伸展了最近变长不少的腿。
余蓓比较在乎身边同学的看法,他们俩的相处时间缩减到集中于假期,据说
就是因为有她们班的生嚼舌,说他俩青梅竹马搞对象。
余蓓面皮薄,加上她也老说别,知道这玩意传起来就刹不住车,于是在
学校的时候就几乎不怎么再搭理他。
那会儿魏凌允还是个只跟男生在一起跑跑跳跳玩耍打闹,没事儿就往生铅
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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