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并踏踏实实执行的墨庆,能挡住其他前去服侍大小姐的佣,却挡不住郑夫。
于是郑大小姐已出逃的事实很快就露陷了。
大小姐竟然跑了!
这下好了,原本刚出门去处理族务的家主郑温又被紧急喊了回来。
郑温倒是冷静,在看了儿的辞别信,又对书香和墨庆拷问了一番之后,就已对事的前因后果判断出了个七七八八。
那他该如何应对?
当然是先封家中仆的,把家丑给捂住,再把儿给追回来啊!
别以为他不知道郡守家子配不上自家儿,事实上,他之所以同意把儿许配给那样一个不成器的家伙,实在是迫不得已。
道理很简单,别看吴兴沈氏是近几十年来才真正兴起的南方世族门阀,可根在余杭一带的吴兴沈氏,却几乎垄断了江浙一带的丝绸生意。
对于销路极好,效益极佳的丝绸生意,荥阳郑氏也是很感兴趣的,正有意跟吴兴沈氏合作,利用自家的地域优势及河运优势,和沈氏合作把丝绸生意大肆做到一河之隔的北华去。
说白了,这是一场利益联谊。
相比家族利益,儿的个幸福也就不算什么了,而且在他看来,郡守家子贪玩是贪玩了一点,但还不至于一无是处,最起码随着郡守在官位上的步步高升,其在沈氏的地位也是越来越重要,一旦郑氏和沈氏达成合作,沈氏在豫州的代言,十有八九就是这位子。
这才是原因。
因此,不管儿乐不乐意,这是必须嫁的,就算跑了,跑到天涯海角也得追回来。
于是乎,在安排好家中事务后,郑温亲自出动了,一艘快船把他送到了豫州城。
而他抵达之时,郑经正伙同宋财等数名士子,离开了翰墨轩,准备以郑三变的名义,前往醉香楼蹭吃蹭喝蹭睡还挣银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