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号首(第二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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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官场中人不怕得罪大老板,却怕得罪时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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语中融化了,对他所说的一切,信不疑。

给章红换药,确实是翁秋水的主意,他努力说服谷瑞丹相信,只要换了药,章红就会同意离婚。谷瑞开是那种只要相信一个,就信到骨子里的。她对翁秋水信不疑。直到事败露,翁秋水逃跑之前,才第一次向谷瑞开说明真相。

翁秋水说,他之所以这样做,全都是为了她,他实在太她了,只想和她在一起。翁秋水希望谷瑞开相信,此事不管结局如何,他都会承担全部责任,绝不连累谷瑞开。

谷瑞开一直都相信,翁秋水会承担一切,绝对不会连累她。既然如此,她也不能有任何对翁秋水不利的言词。这就是她被捕后一直不肯和警方配合的原因所在。后来,警方通过唐小舟以及舒彦,向谷瑞开透露了一个事实,即翁秋水为了保命,将所有罪错全部推给谷瑞开。谷瑞开动摇了,曾经一度和警方配合。但时间很短,随即翻供了。舒彦和唐小舟都猜到了原因,处理翁秋水和谷瑞开共同拥有的那套房产时,翁秋水表示,他放弃产权,全部给谷瑞开。谷瑞开将此解读成翁秋水有赴死的决心。

舒彦希望谷瑞开相信,这只不过是翁秋水的应诉策略,因为这笔财产,属于一笔有争议财产,并非他说拥有就能拥有,也并非他说放弃就能慷慨放弃。翁秋水说那句话,对于这笔财产,意义其实不大,但对谷瑞开绪的影响,却是巨大。无论舒彦怎样劝说,谷瑞开就是信了翁秋水,完全不听。

舒彦开始意识到,法庭如何采信谷瑞开所说的一切,就不是谷瑞开罪行轻重的问题,而是有罪或者无罪的问题。谷瑞开提出的这些,需要周密的调查取证,然后靠翔实的证据来说明。问题是,这样的证据,舒彦是无法取得的,一定得靠公安部门。问题在于,公安部门曾经给过谷瑞开机会,谷瑞开自己放弃机会的况下,他们才不得不改变调查方向,将翁秋水和谷瑞开列为共同主谋进行调查。

现在,整个调查已经终结,检察院复核也已经过关,舒彦作为其中一个被告的代理,提出被告之一无罪说,除非有强有力证据,否则,无论是公诉还是法院,恐怕都不会接受。

果然,舒彦向法官提出后,法官当即表示,除非你能提出新的证据,否则,法庭只可能征求公诉方意见,看公诉方是否愿意将案件钾压,重新调查取证。舒彦心里很清廷,这一要求不可能得到支持。公诉只要向法庭证明,至于证明两罪行轻重的细节,与他们的辩护律师有关,而与公诉无关。果然,法官向公诉方征求意见时,公诉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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