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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时期,是中国通讯业的一个巨大变革时期,电子邮件慢慢的取代了平信,而手机很快的湮灭了传呼。
而我和莫言一直是平信和传呼联系的。
其实我都不在乎,我的是乐乐,她的存在才是我的意义。
我知道我们的生活会越过越没有激,越过越淡如水,但是我们都太习惯对方了。
太习惯对方的每一个表和小动作了。
我不能想象给我洗衣服的是别,收拾房间的是别,我想乐乐大概也没想过做饭的不是我。
暑假快结束,我最近不流虚汗了,我又开始踢球了,吃完晚饭就去体育场踢,这的坪修理的不好,跟他妈斑秃一样,老崴脚。
后来干脆去篮球场地上踢,穿平底鞋,很过瘾很过瘾,我和几个球场认识的朋友很有默契的风雨无阻,见面踢球,在我暑假最后的一周,我总是在雨后的水泥地上跑的飞快,那个时候我们把篮球架子当门,一边六个,不设门将。
一个叫江水的家伙塞出直传,我狂追,前面球门的左侧有一大滩水,连对方的后卫都不跑了,我还加速,幻想在底线时来个零角度门。
我加速,然后?寻▽回△网#址╝百∴喥△弟▼—◣板◥zhu△综◇合#社╚区╔感到慢镜一样的脸朝下的腾空,几个挣扎的趔趄后,我咕咚一下跪着摔在地上,还滑出一米多远,等一屁股坐到地上再看,膝盖已经蹭烂了。
,惨啊,骨没问题,但伤没办法缝,是大面积的创面,也不能打绷带,越捂越感染,医生也很疼,这样的伤最腻味,而且是关节处,连疤都结不好,我稍微一动,疤就都成了裂状,然后脓和血涌出,复又结疤。
当天打了破伤风后,我每天的治疗就剩下用棉签伸进裂开的疤下面,吸脓血,然后倒上半瓶双氧水,冲的伤上全是白花花的泡沫(我后来想,咦,就跟乐乐高了一样)。
尤其是几天后,我要回学校了,我妈还给我多准备了一个兜子,六大桶双氧水,说回学校可以直接用,不用再去医院,省得一动又疼。
然后嘱咐我腿好之前要住文姐家。
我靠,这不要命嘛,我都想乐乐想疯了,我赶紧说,得了吧,妈,我住文姐家干嘛,咱就别老跟家添了,你知道我文姐没对象啊?而且我去了肯定行动不便,我哪能老给别添麻烦。
再说住宿舍里离教室更近。
我们寝室的家伙都能抬着我去上课。
我妈想想也是,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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